2021年辽宁选调生行测备考:法律常识题
作者:博思公考发布时间:2020-11-07分类:选调生浏览:30评论:0
行测作为公务员等国家公职人员招生考试中必考的一门课程,主要通过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言语理解与表达等题型,考察考生的知识储备、逻辑思维、理解领悟等综合能力,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2021年辽宁选调生行测备考:法律常识题,请大家认真完成。要想在行测考试中取得好的成绩,平时的积累是必不可少的,所以记得每天做做模拟题。
1.《刑事诉讼》中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交付执行机关,以实施其确定的内容,以及处理诉讼中的问题而进行的各种活动。根据如上定义,以下符合《刑事诉讼》中的执行的是( )。
A.甲监狱为张某报请减刑二年
B.乙监狱为李某越狱犯罪提起起诉
C.丙监狱接受A市法院判处的一批刑事犯入监并对其进行入监教育
D.丁县法院收缴对罪犯王某的五万元罚金
【答案】D。解析:A项并非是对判决或裁定的执行,B项发生在诉讼前,C项的入监教育并非是判决与裁定的内容的一部分,而仅仅是入监前的程序,而D项正是执行罚金刑。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选项。
2.下列有关知识产权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国家版权局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B.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未申请续展注册的,应在有效期满后被注销
C.发明和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权,而外观设计属于版权的范畴
D.原则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答案】D。解析:《商标法》第10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因此,原则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故正确答案为D。
3.我国宪法序言中的规定大都具有宣誓性质,不规定具体的权利义务内容,针对这些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都应规定具体的权利义务内容,因此宪法序言中的这些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B.宪法不同于一般法律,有一些宪法规范不规定权利义务的内容,这些宪法规范不具有法律效力
C.宪法不同于一般法律,宪法规范都不规定权利义务的内容,但这些宪法规范具有法律效力
D.宪法序言是宪法的组成部分,虽然大都没有规定权利义务的内容,但这些宪法规范具有法律效力
【答案】D。解析: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它法律都不能和它相违背,排除A、B项。有的宪法规范规定权利义务的内容,排除C项。故选D。
4.“床前明月光”是李白的千古名句,其中“床”指的是( )。
A.窗户
B.卧具
C.门
D.井上的围栏
【答案】D。解析:床,不是卧榻的意思,而作“井栏”解。《辞海》里明确注释,床是“井上围栏”。学者解释当时的场景:诗人背井离乡,在冷落的深秋时分,一个人站在井台上,望着天上明月,看到围栏处洒落的月光,勾起思乡之情。这样的解释更为妥当,故正确答案为D。
5.下列现象中,其本质与其他三个现象的本质不同的现象是:
A.在水平操场上滚动的足球,最终要停下来
B.人走路被石头绊倒会向前倾倒
C.锤头松了,把锤柄的一端在物体上撞击几下,锤头就能紧套在锤柄上
D.子弹从枪膛里射出后,虽然不再受到火药的推力,但是仍然向前运动
【答案】A。解析:A项足球最终要停下来,是因为受到了摩擦力作用而造成。B项人向前倾倒是因为人走路的时候已经有了向前的惯性。C项锤柄的一端在物体上撞击时,锤头也跟着一起运动,当锤柄撞击停止运动时,向下的惯性会使锤头继续向下运动进而与锤柄套紧。D项子弹脱离子弹壳的瞬间,受到火药爆炸产生的向前推力做加速运动,脱离枪膛后由于惯性做初速度不为零的减速运动。B、C、D三项都是物体惯性的表现,因此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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